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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体育app恒逸石化(000703):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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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体育app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 2022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5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3)。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 11月 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 11月 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3%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9);于 2022年 12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41);于 2023年 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比例达到 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于 2022年 12月 2日、2023年 1月 4日、2023年 2月 1日、2023年3月 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三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截至 2023年 3月 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三期)股份数 122,4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8.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9,921,189.04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公司第三期回购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 10月 3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 10月 24日至 2022年 10月 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78,750,258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44,687,564股。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